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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获评连云港市级园林式单位
     发布时间:2023-12-25     阅读次数:607     作者:总务科

近日,2023年度连云港市级园林式居住区(单位)认定名单公布,我院获评市级园林式单位。

 

 

 

近年来,为精心打造园林式疗养康复单位,我院充分利用地理环境及自然资源优势,突出山、水、松、石、竹、亭、廊等,精心打造海康“十八景”,形成了以森林疗养、康养运动、文化养性等康养疗养为主题的“一轴两环、多景点融合”景观特色,为来院人员营造了安静、美观、舒适的自然环境。

 

 

 

我院将以此为契机,持续加大院内绿化建设,真正形成 “春有花,夏有荫,秋有果,冬有绿”的四季不同景色,不断提升单位景观疗养文化特色内涵,满足来院群众对高品质环境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