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包括行政文秘、档案室、打字室、信息管理)

    1、在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认真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2、办公室综合协调全院日常工作。

3、负责与医院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记录以及重要报告、文件的起草或修改。

4、做好委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

5、负责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对来文来电的处理、机要、保密、信访、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医院对外宣传工作及信息化建设。

7、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行政事务。

(二)人事科(包括党务、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离退休职工管理)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医院的指示、决定,负责医院人事规章制度的拟定和执行;

2、负责医院的党建(党务)、纪检、监察、行风作风建设等工作。负责草拟党总支的决议、工作报告、计划、总结、领导讲话及其它有关文件。 管理党总支文书档案、机要文件和印章。

3、负责或协调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和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

4、负责院内机构及人员编制的规划和管理,组织拟订医院年度进人计划,负责拟调入人员的资格审查、办理人员调动手续及人事档案归档工作,负责办理院内人员调整;

5、负责职能和业务科室及职工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审核办理职工退休、退职、辞职、辞退等手续;

6、负责全院劳动、工资、津贴、福利的日常管理和调整;  

7、负责人事代理人员、合同制工人、待聘人员、轮换岗位人员的管理;负责临时工和其他短期聘任人员的管理和工资发放;

8、负责各类人事统计报表的编制、报送,做好全院人事信息的收集、统计、管理和利用工作,并进行分析,提出相关人事工作建议。

9、负责在职及离退休员去逝后抚血金、丧葬费、遗属补助费的发放管理工作。

10、负责全院各类人员的考勤及病事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公休假等各种假期的请假、休假手续。   

11、负责组织职工的岗前培训和上岗资格的认证工作。监督检查其他职能科室负责的相关培训工作的完成情况,组织协调制定全院的年度培训计划。

12、制定人才规划,人才引进,人才培训计划。

13、组织完成上级领导机关下达的各项人事工作任务,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财务科(包括经济管理、审计)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全院的计划财务(包括基建财务)工作。通过经济管理保证和促进医院事业的发展。
    2、贯彻有关财务会计的法令、制度和指示,遵守国家财务纪律。
    3、负责医院经济管理,按照经济规律实行经济核算,对全院固定资产、设备、药品、材料、物质进行金额控制和监督管理。
    4、根据事业计划,正确、及时地编制年度和季度(或月份)的财务计划,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报表。
    5、根据事业计划和按照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合理的组织收入,管理和办理各种医疗收费,监督、检查和防止漏收、少收、多收现象。做好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对接、结算,严格执行医保的各项规定。
    6、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医院特点、业务需要和节约原则,精打细算、节约行政开支、监督预算资金的正确使用。
    7、负责监督检查现金管理,鉴署财务凭证、支票、报表。

8、参与医院大型设备采购的审计监督工作,对医院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 负责对医院的对外经济合同或合作协议进行审计。
    9、负责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在适当时候向综合档案室移交集中保管。
    10、对全院财务、会计人员实行业务领导、指导,监督其按财务管理的要求进行工作。
    11、负责住院、挂号、收费处的工作,加强业务管理。

    12、负责对业务科室进行核算,单位审计。开展科室核算,逐步进行成本核算。

13、负责编制医院财务责任预算。

(四)医教科(护理部)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全院医疗(护理)教学、科研、质控、院内感染工作。
    2、建立健全修改完善院内医疗规章制度、指标和文件。经常督促检查考核,按时总结汇报。
    3、做好全院医疗(护理)质量控制、检查、指导,保障正常医疗工作秩序。
    4、协调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之间的医疗业务关系,检查医疗核心制度以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5、组织院内外重大抢救和院内重大会诊,负责院外会诊及转诊的审批工作。

6、检查评定医疗(护理)效果、医疗(护理)指标、做好医疗(护理)信息的收集、整理、评估,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提出建议,做好院长的参谋和助手。
    7、负责医疗差错事故、医疗纠纷的调查和组织鉴定工作,有效防范医疗差错和缺陷,妥善协调并处理医疗纠纷。
    8、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定各级护理人员考该培训计划,定期完成执业医师定期考核以及执业医师考核注册和护士执业注册工作、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进修等工作。

9、 负责全院性学术活动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 
    10、负责对各类业务论文、继续教育学分进行登记、审核、奖励工作。 
    11、 负责本院在职医护人员的继续教育、专业培训等工作。

12、做好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和保管。

13、负责制定医疗业务发展规划,加强专科建设。

    14、负责创全省三级康复(专科)医院工作。

(五)总务科(包括安全保卫、水电维修、保洁、洗衣等)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落实医院后勤保障工作。

2、负责医院的安全管理,担负医院门卫、消防和水电气安全使用的值班管理。
    3、负责医院水电气的正常供应,做好后勤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维护保养。
    4、负责医院的资产实物管理,统筹物资采购计划,做好物资的廉洁节约采购、入库和出库。

5、负责医院的爱国卫生工作,担负医院环境整洁美化和污水污物处理,以及洗衣房管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业务科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对外联系体检、疗养、康复,以及会议(培训)、住宿、餐饮等业务。

2、负责制定外联业务的服务计划,统筹协调院膳食、客房和康复中心做好外联业务的服务落实。

3、加强与客户和院膳食、客房和康复中心的沟通协调,及时、客观地反馈意见建议。

4、负责统计登记院干部职工的个人外联业务情况,为院实施绩效考核提供依据。

5、负责制定外联业务工作目标,发挥市场机制壮大营销队伍,发挥职责功能宣传医院品牌。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业务科室

(一)康复中心【门诊部、住院部、疗养中心、健康管理中心】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的门诊、住院、体检等康复医疗工作,组织完成各项指令性任务。

2、负责全院疗养的安排和医疗保障工作。

3、根据医院对康复中心学科建设的目标,制订出阶段性目标、业务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经常督查业务进展情况,总结阶段性成果,不断完善,以确保实现。

4、加强医疗管理和质量控制,保证各项制度、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的正确执行,及时进行检查督促反馈。

5、负责科内、科间各种关系的协调,并处理好相互间的关系。

6、注重培养康复专业人才,加强学科建设。经常组织科内成员学习康复医学新知识,了解本学科新进展。
(二)膳食中心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为客人提供安全、科学、营养的饮食和良好的就餐环境。

2、制订并完善膳食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及服务规范,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

3、做好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把好原料的进货验收关。严禁采购,销售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4、及时掌握餐饮消费市场行情、竞争形势以及宾客的意见,不断地研制、创新菜式,在保留餐厅传统菜式、保持特色不变的基础上,推陈出新,每季度出品一至两个新菜式。
    5、加强对餐厅财产的管理,掌握和控制好物品的使用情况,减少费用开支和物品损耗,严格控制食品成本。

    6、抓好厨房卫生工作,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
    7、抓好厨师的技术和管理培训工作,保持本院的餐饮特色,提高厨师技术水平。

    8、经常与各职能部门和临床医技科室进行沟通与协调,不断提高我院的餐饮服务质量和水平。

9、结合我院特点提高营养餐、治疗餐的烹制水平。

(三)客房中心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落实客房、会议和活动中心的运转。

2、制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及服务规范,实施经常性制度化科学化管理。

3、安排和督查客房、会议和活动中心的卫生清洁,以及内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

4、合理分配人力资源,强化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5、加强对员工的选拔、培养、考核和奖惩,调动员工积极性。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